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发展势头迅猛,许多设计新颖、造型奇特的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其中很多出自国外设计师之手。这反映了我国建筑文化的开放。但许多境外建筑师来自非地震区,缺乏抗震设计经历,有些建筑方案特别不规则,超过了现行设计规范。如何防范震害,值得我们警惕。7月11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3届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出席并对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问题作重要讲话,同时,还为新当选的委员们颁发了聘书
黄卫指出:当前,全球进入第五个地震活跃期,我国地震形势依然严峻。而目前建筑高度越来越高,许多超高层建筑建在地震烈度六度以上的地区;建筑体型日趋复杂,超过了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许多项目采用了国外设计师的作品,但一些境外建筑师来自非地震区,缺乏抗震设计经历,有些建筑方案特别不规则。而在日本神户、我国台湾地区等地震中一些特别不规则建筑受到严重破坏。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警惕,尽快采取对策。
黄卫说,建设部十分重视这项工作,1998年成立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先后做了大量工作,我国的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建设部先后出台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全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文件,明确了两级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建筑工程超限的界定、审查程序等等,对规范各地的专项审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2004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被列入国家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规范了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全国专家委员会受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平均每年审查十几至几十项工程项目,同时还参与各省、市、自治区的专项审查工作,全国大多数省市都能够很好地开展超限审查工作,已审查了近千栋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黄卫提出,要认真把握我国高层建筑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我国的高层建筑发展很快,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建筑体型、平面布置日趋复杂,有些建筑方案特别不规则。由于建筑高度、体型的特殊要求,大量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这类建筑目前缺乏震害经验,设计没有充分的依据,规范中还无法订出安全合理的条文,属于超限设计,急需进行更多的试验研究。不久,奥运会、世博会等很多大型活动都将在我国举办,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大跨空间结构的建筑物很多。近年来,这类建筑也曾出现了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如于2004年5月发生在法国戴高乐机场的坍塌事故等。因此,对于大跨空间结构抗震以及抗风,当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另外,近年来,我国的立交桥等市政设施也越建越高,虽然这些构筑物目前还没有列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范畴,但是,在抗震设计上还是有一些共性,这些构筑物的抗震安全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黄卫指出,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我国工程抗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提高了结构的地震安全性。我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了最基本的安全要求,是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依据,对超过抗震设计规范适用范围的工程,现有的研究工作还不够,很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必须要进行审查。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促进了建筑科技进步,包括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为了实现超限建筑的设计和建造,就要改变传统的结构体系,采用轻质、高强、高延性的材料,优化设计方案,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新技术,以及在施工建造中采用新工艺,超限审查为相关技术发展进行充分的论证,从而促进建筑技术的发展。黄卫要求,要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积累经验,不断改进规范标准。工程设计规范是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的总结,抗震设计规范更吸收了大量历史地震震害的经验。但是规范总是落后于科学试验研究和工程建设实践的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改进。超限审查已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的修订和改进积累了许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