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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设计不节能不予通过
公共建筑设计不节能不予通过

作者: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8 8:55:26

  负责深圳绝大部分政府工程建设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昨天发布消息称,今后该署负责建设的公共建筑将全部按照7月1日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国家标准)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对于不符合该《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设计,一律不予通过。
  今年7月1日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据专家研究,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普通居住建筑的10倍左右,公共建筑节能潜力巨大。鉴于深圳目前还并无一栋真正的节能建筑,且建筑能耗在全市所有能耗中所占比例巨大,因此建筑节能也备受深圳的重视。
  国家《标准》发布后,早在酝酿之中的深圳建筑节能工作顺势推开。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由该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将有70多项,包括会展中心、大学城等,在节能方面大有作为。
  该署表示,欲实现建筑节能,设计是源头。因此,该署将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组织工程设计,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并将加强对设计的审查,对不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设计,不予通过。此外,该署还将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节能篇,在投资估算和项目概算中列明节能费用,为节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最后,今后政府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管理也将更加严格,以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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